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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遴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附申请材料】
来源:仁化旅游 | 作者:www.yxlx.com.cn | 发布时间: 2021-03-11 | 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对有意向承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机构进行公开遴选,通过遴选建立仁化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供中小学校选择。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对有意向承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机构进行公开遴选,通过遴选建立仁化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供中小学校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的基本条件

申请进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的企业注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

(二)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基础信息清晰,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好。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提供研学旅行服务宣传品、研学课程资料、研学价目表、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介绍等。

(四)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旅行的专业部门和专职人员。配有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医务人员等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

(五)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10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的企业(机构)优先准入。

(六)有完备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旅行课程,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课程不少于3类,每类不低于1门研学课程。

(七)有完善的研学旅行管理制度,建立研学旅行档案,能有效反映研学旅行质量和诚信水平。建立研学旅行意见反馈制度,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记录。

(八)有购买保险。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承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不低于30万元。

(九)有符合运营资质的车辆。必须使用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符合旅游运营资质车辆,且与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旅游包车车队签定租车合同。

(十)有完备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制度。承办机构应制定完善的研学旅行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设有专业安全人员负责培训和演练,做好资料纪录、整理等工作。

(十一)与基地(营地)签订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十二)有研学导师队伍。以聘书、签约、劳动合同等形式与不少于5名研学导师建立相对固定的劳动雇佣关系,并建立实施研学导师培训制度。承诺每次活动根据实际配备20:1的导师进行现场教学,每次活动不少于1名导师。

(十三)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有由第三方监管的不低于20万元储备保障资金或经营情况每年有第三方审计并经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十四)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件。

二、遴选有关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3月10日前)。在仁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书面申请(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凡符合遴选基本条件,有意承办仁化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机构,可到仁化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下午17:30,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申报表(点击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法人身份证

5.社保人员花名册(从仁化社保服务平台下载后加盖公章)

6.2017年至2019年度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文件(若有2020年的评估文件,也须提供)

7.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若有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也须提供)

8.研学指导老师资料(研学指导老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具有教师资格证资料)

9.旅行社导游及员工(不少于20人)资料;企业(机构)员工(不少于20人)资料

10.县级以上旅游局近三年无服务质量投诉证明材料

11.近三年内,有多次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10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典型案例)

12.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设置资料(根据课程设置知识科普型、自然观赏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文化康乐型五大类别提供)。

13.与基地(营地)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14.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

15.服务质量承诺书

17.其他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是旅行社的,以上15项资料需提供齐全;申报单位是企业(机构)的,除第3、第6和第10条以外,其他12项资料需提供齐全。申报单位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

(三)资格初审(2021年3月16日-3月19日)。县教育局对企业(机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推荐目录管理考察名单。

(四)考察评估(2021年3月19日-3月26日)。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职能部门根据考核细则,组织考察组对初选入围的企业(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企业(机构)的资质证照、企业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员工队伍、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五)专家评审(2021年3月27日-3月31日)。专家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机构负责人集中陈述情况以及现场考核结果等,予以综合评价,评价综合结果为优良的进入推荐目录机构名单。

(六)结果公示(2020年4月1日-4月8日)。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考察组意见确定企业(机构)推荐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的,最终确定进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机构)。

三、注意事项

(一)推荐目录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期间,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年检,年检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连续三年不得承办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3.学校、学生、家长满意率在80%以下;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弄虚作假获得承办资格;

6.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和家长权益的。

(二)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在承办研学旅行时应主动向研学旅行主办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主办学校审核并选择符合准入标准的承办方开展活动。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将对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联系人:陈珊;联系电话:0751-63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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