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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新观点】研学游活动应制定实施细则
来源:江淮时报 | 作者:wanhai | 发布时间: 2020-05-20 | 10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就总体而言,研学游尚处在起步阶段,受利益驱使,极易产生一拥而上,鱼目混珠的现象。一些地方“研学游是个筐,什么旅游项目都往里面装”;一些地方老旅游的面孔,只是换一换研学游的宣传外装;一些研学游的部门和机构也只是重争抢“牌子”,而不夯基础、练内功,不与时俱进继续保牌子或创牌子。

       自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下发以来,全国性的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呈现出强劲发展的态势,随着2017年1月10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2017年9月25日教育部发布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刚要》和2017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公示名单》,2017年的三记组合拳,为全国研学游的健康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省的研学旅游活动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作为既扩大内需,又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旅结合模式,受到了普遍欢迎,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然而,就总体而言,研学游尚处在起步阶段,受利益驱使,极易产生一拥而上,鱼目混珠的现象。一些地方“研学游是个筐,什么旅游项目都往里面装”;一些地方老旅游的面孔,只是换一换研学游的宣传外装;一些研学游的部门和机构也只是重争抢“牌子”,而不夯基础、练内功,不与时俱进继续保牌子或创牌子。

  旅游是形式,研学是目的,研学的目的通过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的形式来实现,在今后的乃至更长的时期内,无疑是拓展学生视野,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更好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最佳途径,而要促进研学游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当下有必要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研学游活动实施细则。

  在研究制定《细则》前,有关部门要对全省的研学游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业已取得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应策。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研学游工作的领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由组织实施的学校具体负责,由各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而旅游又是由各地各级的旅游行政主管理部门管理,那么对“研学游”的管理,到底谁是主体要明确,避免两家都管两家都不好管和管不好的情况出现。一般来看研学游,教育更注重社会效益,而旅游则更偏重经济效益,如何找到平衡点,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互促进和同步增长,这才是责任主体的管理主旨。

  进一步完善纲要计划,明确研学游的目标方向。学生通过学校的组织外出开展研学游,学什么研什么?怎么学怎么研?向谁学向谁研?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不同的研学游历程,想达到什么期愿?与校园的课堂教学如何匹配?等等,很多问题都摆在我们面前,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完善纲要计划的前提下,要组织编写教义、教案或教材,避免研学游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草率走过场。

  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层层把好环节关。

      一是研学游全过程的安全。不同于在校,学生在外有很多不可预测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落实好预案,包括交通、食品、游乐、研学体验等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做好随医工作,让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贯穿研学游全过程。
       二是规范组织者和实施者的行为,实行门槛准入制,没有相关资质,未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的研学游活动要坚决叫停,同时还要杜绝恶意竞争,以免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对已取得相关资质的研学基地、研学游目的地和旅行社等研学游机构,要加大各方面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实行淘汰和退出机制。

       三是实行报备案制度,实施档案管理。每次活动都要填报计划书,事后还要报送总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使研学游活动始终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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