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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双减”,温州公布127个基地提供研学实践!
来源:温州发布 | 作者:研学旅行网 | 发布时间: 2021-09-27 | 801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强化实践基地为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积极发挥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助力“双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强化实践基地为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积极发挥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


通知围绕“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搭建‘学校+实践基地’教育共同体”“积极发挥公办实践基地作用”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1、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践基地在“五育并举”中综合育人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实践基地校外教育功能。

各县(市、区)教育、文旅部门要合理科学规划“1+X+Y”基(营)地布局,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指导、监管和扶持力度。

各实践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育人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双减”课后服务工作,开发符合“双减”要求的活动课程,为学校、学生提供丰富的研学实践教育和有益的课后托管服务。


2、搭建“学校+实践基地教育共同体


各学校可结合学情和校情,设立“学校+实践基地”教育共同体,在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段引入实践基地的师资、课程等资源开展素质拓展、劳动实践等活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

各实践基地要积极承担学生托管服务,在场所环境、安全设施等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年龄特点、促进身心健康、安全适度的研学实践教育。


3、积极发挥公办实践基地作用


各地公办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要发挥主导作用,合理安排师资力量,主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可以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调休或适当补助。要指导社会类实践基地做好符合“双减”要求的课程开发、课程计划、课程实施等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实践基地开展研学实践和课后托管服务等工作,各类收费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实行公示制度。


各地各校可登录(https://kd.wzer.net/)平台查询实践基地信息或联系各地教育部门咨询。

温州市研学基(营)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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